单方解除(单位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但少走道程序被判违法)

作者:访客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8:58:40 阅读数:13人阅读

扬子晚报网4月29日讯(通讯员 王淑臣 记者 朱鼎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需要解除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更需要符合法定程序,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通知工会”。否则,解除劳动合同虽然符合法定条件,但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4月29日召开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某航运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没有走通知工会程序,最终被法院认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员工经济损失。

单方解除(单位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但少走道程序被判违法)

图为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1991年,孙某到某航运公司工作,2008年,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事海运业务工作。2018年,航运公司因改制上述业务取消。航运公司随后以公司改制不再经营主营业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无其他工作岗位可予调整为由,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决定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关系。孙某认为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法院提亲诉讼,并向航运公司主张经济赔偿金。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航运公司可以单方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本案中,某航运公司作为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应该通知工会或当地工会,但航运公司并未举证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时履行了通知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判决航运公司向原告孙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据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速裁庭张树维庭长介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需要解除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更需要符合法定程序,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通知工会”。本案中某航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虽然符合法定条件,但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受疫情影响产生的新问题已逐步显现,在发布会上,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常务副院长朱希军说,从去年4月份以来该院受理案件的情况看,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餐饮、教育、零售行业案件明显增多,集中表现为拖欠工资、合同解除等纠纷增多。除此之外,部分涉及到拆迁、改制、内退等历史遗留问题类的案件,因为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劳动者将诉讼视为解决问题的最后途径,该类案件往往为群体性纠纷,信访压力大,处理难度大。以及因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部分劳动者存在恶意诉讼行为,在双倍工资案件中较为突出,同一劳动者、同一代理人多次提起双倍工资诉讼。该院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沟通协调,确保与司法、仲裁部门三方联动机制有效运行,及时化解群体纠纷。持续提升审判能力,进一步强化学习研讨和调研分析。注重源头化解纠纷。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及时向有关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广泛运用司法宣传、现场开庭等方式,努力提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法律意识。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